河北经贸大学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兼有文学、理学、工学和艺术学的多学科财经类大学。现将我校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河北经贸大学;学校代码:11832;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主管单位:河北省教育厅;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经贸大学具印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河北经贸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二、艺术类招生专业及计划
三、录取规则
河北经贸大学艺术类专业使用河北省艺术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依据并执行河北省平行志愿统一投档规则,要求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河北省相应科类、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在调档时承认河北省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制定的加分,并按照加分后的高考成绩调档;但在安排专业时不考虑加分因素,只按照考生实际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安排专业。
对于高考志愿填报河北经贸大学且按照河北省艺术类投档规则档案投到河北经贸大学的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四、学费说明
根据河北省物价局的统一安排,我校为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高校,按年度预收的模式收取学费,毕业前按照实际所修学分进行调整(详见校财务处网站《河北经贸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各艺术类专业每学年预收学费标准为8000元/学年。
五、其它
(一)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学校要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资格审查、身体复查、专业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本简章的解释权在河北经贸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
(三)本简章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冲突时,以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有关政策为准。
(四)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
学校网址:http://www.heuet.edu.cn
招办网址:
http://zhaosheng.heuet.edu.cn
招办信箱:zhaosheng@heuet.edu.cn
咨询电话:0311-87655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