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艺术与设计学院简介
武汉科技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现设工业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绘画与公共艺术四个系,开设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绘画等本科专业,拥有设计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艺术管理学术硕士学位及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学院目前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共计1200余人。
学院教学科研条件优越,拥有独立的教学大楼(逸夫楼)及2400多平米的专业美术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设3D打印、模型、图形、陶艺、摄影、计算机辅助设计、玻璃艺术、手工艺术、古建筑测绘等14个实践分场,获批“湖北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人才培养实施项目,拥有“育才装备研究院”、“新农村建设研究中心”、“艺术设计研究所”等校级重点科研平台,建有校内外教学实习实训基地20余个。
二、专业简介
1.设计学类专业
视觉传达设计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全球视野、多元知识综合运用能力、文化自信、技术创新、团队合作精神与领导力的适应地方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毕业后能在专业设计公司、文化出版部门、教育机构、科研单位、影视传媒机构以及相关领域单位从事视觉传达设计等工作。
主要课程:插画设计、包装设计、招贴设计、书籍设计、交互与界面设计、材料与视觉语言、印刷与工艺、视觉形象与空间、设计综合研究、数字媒体设计与制作等。
环境设计
培养目标:培养能掌握环境设计专业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具备小型建筑设计、室内设计、风景园林设计的综合知识和能力,毕业后能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环境设计及管理工作,具有创意及整体策划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建筑设计、室内设计、景观设计、民间建筑传承与创新设计、传统家具赏析与家具设计、居住区规划设计、装饰构造与施工、名作建构与解析、开放设计(景观设计)等。
产品设计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国际设计视野和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把握产品创新与开发设计的前沿动态,具备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设计意识,兼备良好的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毕业生可到政府文化管理部门、互联网企业、工业设计公司、汽车企业、交互设计公司、时尚创意行业、文化创意公司以及各大产品制造企业的设计部门从事设计管理、产品开发等工作。
主要课程:设计表达、工业设计史、产品材料与制造工艺、产品设计调研、设计方法学、人机工程学、模型制作、产品设计原理、设计心理学、产品设计、计算机辅助工业设计等。
公共艺术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公共艺术设计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设计学学科知识和科学方法,具有综合美术学、设计学等不同学科知识分析、设计能力,能熟练使用现代化工具,能在设计院、艺术教育机构、相关公司从事公共艺术设计、创作、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公共艺术思维与表达、景观雕塑设计、公共空间营造、装置艺术、材料语言与工艺、抽象立体表现、装置艺术、装饰浮雕设计与制作、公共艺术项目考察等。
2.美术学类专业
绘画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扎实的文化艺术素养、专门技艺、创新精神和创意意识,能在相关领域从事绘画创作、研究、教学、艺术管理以及美术期刊杂志社、画院、群艺馆、博物馆、美术馆、画廊等文化性、专业性机构并具有一定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艺用解剖、透视、西方美术史、素描、色彩、油画静物、油画风景、油画人体、创作等。
三、招生专业(类)、学制、层次、人数
专业(类)名称 |
学制 |
培养层次 |
招生人数 |
设计学类 (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公共艺术) |
4年 |
本科 |
198 |
绘画 |
4年 |
本科 |
32 |
①招生省份:湖北、湖南、河北、河南、安徽、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山西等11个省(区)。
②招生科类:浙江省不分文理,部分省份只招收文科考生(或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其他省份文理兼收(或不限首选科目)。
③分省招生专业(类)、科类、人数以各省级考试招生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四、报名条件与要求
1.符合2021年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份规定的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身心健康者。
2.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份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简称省统考),成绩合格。
五、录取原则
1.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份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
2.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3.按照进档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招生计划,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类)录取。若省级招办有规定的投档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按其投档综合成绩排序录取安排专业,否则,按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40%+省统考成绩×60% 执行。(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照所在省份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4.对于按照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份有关政策规定增加高考文化分数投档的考生,在录取时认可其加分。
5.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6.在不分文科、理科(或首选科目)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不分文科、理科(或首选科目)统一进行排序;在区分文科、理科(或首选科目)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文科、理科(或按首选科目区分物理、历史)分别进行排序。
7.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8.不限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国语组织教学。
9.如果生源所在省份有特殊要求,则按生源所在省份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六、学费标准
按湖北省物价部门2021年核定的标准执行。
七、有关说明
1.我校2021年不组织专业校考,专业成绩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
2.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份对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进行调整,则按最新规定执行。
3.新生入学后,我校按照教育部和湖北省的有关规定开展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问题者,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7号武汉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81
招生咨询电话:(027)68862888
招生网址:http://zs.wust.edu.cn
电子邮箱:zsb@wust.edu.cn
举报邮箱:jwjc@wust.edu.cn